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海代表团承办单位
投标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16年9月11日至14日在广西南宁隆重召开。受市商务委委托,现由我协会对有关上海代表团整体组展工作要求(包括参展企业组织、采购商组织及接待工作等事项)实行网上公开招标。
一、背景介绍
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16年9月11日至14日在广西南宁隆重召开。2016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也是东盟共同体建成启动之年,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深化共办共赢,围绕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形成更多的合作共识;结合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发展需求,充分利用新展馆的使用,扩大展览规模,提高经贸实效;拓展互联互通、跨境经济合作、跨境电子商务、产能合作金融合作等更广泛的领域,形成更多的合作成果。
从2004年起,中国—东盟博览会在过去的12年中不断成长,在贸易、投资、经济合作领域深耕细作,并逐步涵盖中国与东盟在海关、质检、电力、矿业、林业、技术、环境、卫生、文化、社会发展等各领域合作,成为深化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我们将共同巩固、提升、发展好中国—东盟博览会这一平台,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为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建设,凝聚更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作出新贡献。
今年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重点打造“国际经济与产能合作展区”,继续举办国际产能合作系列活动,进一步促进中国与东盟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作为“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平台,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5周年、务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的背景下,本届东博会将继续在投资合作专题设置国际经济与产能合作展区。将重点展示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资源开发、信息科技、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园区招商等,以及铁路、有色、电力等重点产能领域的内容。同时本届东博会期间还将举办国际产能合作系列活动,包括2016国际产能合作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投资合作圆桌会、中国—东盟产业园区招商大会、中国—东盟基础设施合作论坛、中国驻东盟国家使领馆经商参赞与企业家交流会、中国和东盟10国投资推介会、投融资项目对接会、项目签约仪式等。
上海代表团由上海市商务委牵头,已组织上海企业连续参加了12届,较好地宣传了上海经济建设的成就和展示了上海企业的实力和形象。上海的参展企业和采购商在展会期间与来自东盟各国的客商进行了广泛的接触和较为全面的商贸洽谈,达成了一批又一批合作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贯彻国家商务部筹备第13届东盟博览会的有关指示精神,我们建议继续组织上海企业参加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本届博览会展览时间为4天,展览面积达10万平方米。上海参展规模争取超越去年水平,拟参展面积达318M2,较去年206M2同比增长了55%。上海今年将重新调整参展格局,具体如下:
2、“电力设备与新能源”展区(54M2)
3、“建筑材料”展区(144 M2)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经贸团组织
1)根据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主题和专题设置,结合上海代表团的实际情况,制订招展工作方案,并完成展区的招展组织工作。
2)制订经贸团会务组织工作方案,经主管方(市商务委)确认后实施。
3)制订上海企业展区的统一设计和整体布展工作方案,经主管方(市商务委)确认后实施。
2、采购团组织
1)根据组委会要求,制订招商工作方案,并落实上海重点流通企业、进出口企业到会采购洽谈。
2)制订采购团会务组织工作方案,经主管方(市商务委)确认后实施。
3、政府团组织
制订政府团接待工作方案,经主管方(市商务委)确认后实施。
三、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要有5年以上接待政府领导的经验,并与组委会及当地对口接待单位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2、投标单位需垫付所有支出费用。项目结束后,决算上报主管方(市商务委),待主管方(市商务委)与组委会评估后,拨付资金。
四、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对于经贸团组织、采购团组织和政府团组织等工作的详细方案和初步预算。
2、投标单位如有疑问,可与市商务委贸促处联系咨询。
3、中标单位由本协会统一电话通知,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五、时间要求
1、网上公开招标时间:2016年8月8日-8月12日
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15日,逾期作废标处理。
3、揭标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星贤 电话:38452001
EMAIL:wu_xingxian@163.com
地点:上海浦东东方路3539号7号楼301室
上海市会展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6年8月5日
附件一:
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海代表团承办单位
投标邀请函回执
我司确认已收到关于“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海代表团承办单位”项目的投标邀请函。
我司将 □参加/ □不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投标单位或授权委托人(签盖):
日期: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请于2016年8月15日前传真到38452002,
联系人:吴星贤 电话:38452001
附件二:
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海代表团承办单位
资金垫付承诺书
如果我司中标,我司承诺垫付“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海代表团”的所有资金,不得反悔。
投标单位或授权委托人(签盖):
日期:
请于2016年8月15日前传真到38452002,
联系人:吴星贤 电话:38452001
附件三:
投标项目信息表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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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名称: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海代表团承办单位 地点:广西南宁 时间:2016年9月11日-9月14日 |
2 |
招标方式:公开邀标 |
3 |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2、至少5年为政府类展览项目进行组织和服务的成功经验; 3、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五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和较好的经营业绩且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地税)副本 3、相关业绩证明; 4、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 |
4 |
项目需求: 1、 招展工作方案; 2、 布展工作方案; 3、 招商工作方案; 4、 经贸团会务组织工作方案; 5、 采购团会务组织工作方案; 6、 政府团接待工作方案; 7、 以上工作方案须报初步预算。 8、 现场布展搭建工作安全预案。 9、 会务接待工作安全预案。 |
5 |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4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3份 (标书请盖公章并密封) |
6 |
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8月15日 |
7 |
评标 时间另行通知 中标单位由协会统一电话通知,未中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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